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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產品中殘留農藥之管理分工?
| 發布日期:2008-11-29 | 更新日期:2008-11-29 發布單位:食品組

  農產品中殘留農藥之管理分工,上市前由農政單位負責,其目的為生產源頭之管理;上市後由衛生單位負責,其目的為消費安全之管理。衛生署結合地方衛生局所執行之市售食品殘留農藥檢驗,並非生產階段之品管檢驗,而是增進消費者保護之措施,其執行之成果可提供農政單位在上游持續改進,以達到確保食品安全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