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問答

藥事照護服務
| 發布日期:2010-11-30 | 更新日期:2010-11-30 發布單位:藥品組

一、衛生署自93年起,已有鼓勵藥師進入社區、家庭、長期照護機構、婦女團體、健康促進學校、社區家庭,提供藥事服務方案。
二、衛生署前於97年3月26日建議內政部考量將「臺閩地區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有關「藥事服務」項目,由加/扣分項目改列為必須評鑑項目,以提供住民們安全用藥環境。
三、藥師公會執行健保局「全民健保高診次民眾就醫行為改善方案—藥事居家照護」方案,針對門診高利用民眾需輔導建立正確服用藥物觀念者,進行居家訪視,以避免藥物重複使用,減少醫療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