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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檢體外盒若標示[衛署食字第xxx號查驗登記為食品],則表示該產品業經衛生署查驗登記許可,是安全可食用?
| 發布日期:2008-12-01 | 更新日期:2008-12-01 發布單位:食品組

錯。該標示只是衛生署給該廠商回函之公文字號,不代表該產品經過查驗登記許可。且自94年7月1日起禁止標示該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