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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6月份市售食品 暨素食業者餐飲專案抽驗
| 發布日期:2025/07/28 | 維護日期:2025/07/28 發布單位:連江縣衛生局(Tifsan)

為維護地區居民食品衛生安全,本局持續至傳統市場、超市抽驗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分別為9件蔬果及2件高風險蔬菜;檢驗動物用藥1件養殖牡蠣(孔雀綠、夫喃代謝物、氯黴素及48品項等) ;檢驗重金屬4件水產品;另抽驗黃麴5件,檢驗黃麴毒素,共計21件,其中1件糯米椒及1件木瓜農藥殘留不符法規,本月共計2件不合格,皆案移源頭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其餘均與規定相符。
本局另執行素食餐飲業者稽查,衛生稽查1家餐飲業者,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原料有效日期及來源文件保存等,初查結果烹調區環境不潔、食品從業人員未依規定體檢等缺失,命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另抽驗3件檢驗衛生標準、邦克列酸及食品添加物-防腐劑,結果均與規定相符。(詳如附件名冊)
持續稽查2家食品製造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原料有效日期及來源文件保存等,均符合規範。
衛生局提醒民眾,從農產品的外觀,無法分辨是否殘留過多的農藥,在此也建議消費者選購當令盛產蔬果,並選擇具有良好信譽商家所生產及販售的產品,或購買有3章1Q標誌之農產品,因業者已對本身之貨源進行自主管理及接受相關驗證機構之追蹤查核,使其販售之蔬果能符合消費者之安全需求並能溯源。另提醒消費者,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摘除根部,以水沖洗將泥沙清除,再用水浸泡10至20分鐘,最後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可有助於去除殘餘的農藥;炒菜時,將鍋蓋打開,亦可促使農藥隨蒸氣而揮散。    
為維護民眾健康與市場秩序,連江縣衛生局積極推動大陸食品管理政策,強調以「宣導、輔導與管理並重」為原則,從源頭控管違規食品流入本縣,目前持續政策宣導已輔導南、北竿共27家業者,說明禁止販售未經輸入報驗之中國食品(透過小三通攜帶等),衛生局已建立稽查與裁罰機制,若發現有違規販售情形,將要求立即下架並依法辦理,杜絕不符合規定之產品進入消費市場。同時提醒,個人自中國大陸攜帶回本縣之食品僅限自用,嚴禁於市面公開販售,違者亦將依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處理。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本局食藥暨綜合科,聯絡電話:0836-22095*8881、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