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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冷凍冷藏蝦類產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
| 發布日期:2025/07/24 | 維護日期:2025/07/24 發布單位:嘉義市衛生局(Tifsan)

    蝦類產品(如蝦、蝦仁等)為國人烹調常使用之食材,為維護蝦類食品之衛生安全,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14年冷凍冷藏蝦類產品製造業稽查專案」,查核重點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原料來源及使用之合法性、產品標示、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保存來源文件、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等項目之符合性,並抽驗蝦類等水產品相關原料或成品。
    本次專案指定查核1家業者、3件產品標示,結果發現1件水產品產地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局已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裁處4萬元罰鍰,另有1件水產品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已移所轄衛生局續辦;亦同步抽樣3件水產品檢驗重金屬、磷酸鹽、二氧化硫、硼酸及其鹽類等項目,結果均合格。(詳如附件-114年冷凍冷藏蝦類產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抽驗結果清單)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確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稱食安法)第22、25、28條等標示相關規定,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與食的安全,如食品標示不符相關規定,可依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或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如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不符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則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任何食品衛生相關問題或疑義,歡迎洽詢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5-233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