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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飲冰品稽查未依規定標示計有3件產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 發布日期:2025/05/28 | 維護日期:2025/05/28 發布單位:花蓮縣衛生局(Tifsan)

隨著天氣逐漸炎熱,現調飲冰品(手搖飲、冰沙、果汁)等,成為民眾消暑首選。花蓮縣衛生局為保障民眾食用安全,啟動「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稽查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及冰品店等16家業者,共抽驗30件飲冰品及配料,檢驗項目包含沙門氏桿菌、腸桿菌科等微生物,以及咖啡因、總糖量和總熱量等共65項次,未依規定標示計有3件產品(2件咖啡因及1件總糖量/總熱量),其中1件為本縣業者,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法規處辦,2件移外縣巿處辦。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連鎖飲料店、超商及速食業者,應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辦理,於販售飲品時明確標示:飲品總糖量與總熱量、茶葉與咖啡原料的原產地、咖啡因含量、果蔬汁應正確標示品名及成分內容。倘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第2項規定,處3萬以上300 萬以下罰鍰,如果是標示不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4萬以上400 萬以下罰鍰。夏季氣溫升高,環境潮濕悶熱,微生物容易滋生,飲冰品在製作及保存過程中若管理不善,極易發生污染。因此業者務必落實自主管理,確保從業人員衛生、製程環境清潔及食材儲存得當。

花蓮縣衛生局提醒民眾,夏季高溫細菌容易孳生,選購飲品、冰品、涼麵、現切水果時,請多留意現場工作人員、環境及容器等衛生條件,購買後應儘速食用,以免造成細菌滋生或變質。衛生局也將持續加強稽查抽驗飲冰品,保障民眾食用飲冰品之衛生安全;從源頭管理、查驗、消費者保護,都嚴加落實,針對違法必定依法處辦、絕不寬貸。若消費者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請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