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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4月份市售食品暨飲冰品專案抽驗查核結果
| 發布日期:2025/05/02 | 維護日期:2025/05/02 發布單位:連江縣衛生局(Tifsan)

    為維護地區居民食品衛生安全,本局持續至傳統市場、超市抽驗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共計抽驗10件蔬果、水產品3件檢驗動物用藥,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詳如附件名冊)。
    炎炎夏日是飲品及冰品的消費旺季,為維護消費者食用飲冰品衛生安全,衛生局3月起至手搖飲店、冰品販賣店、連鎖咖啡店及超商等場所進行衛生稽查,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原料有效日期及來源文件保存等,共稽查5家食品業者,另抽驗了10件產品,分別檢驗衛生標準、咖啡因及含糖量,結果均與規定相符(詳如附件名冊)。
    衛生局提醒業者,炎熱天氣容易造成微生物孳生,平時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加強製程環境及容器與器具之衛生、注意原物料貯存溫度、工作人員衛生、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及清潔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製備食品應謹守「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注意保存溫度、要澈底加熱」之防治食品中毒五要原則。
    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選購飲冰品時,多留意現場製作場所環境之衛生、容器清潔、冰品原料有無加蓋及工作人員手部清潔等。購買後應儘速食用或貯存適當溫度(冷藏溫度7℃以下、冷凍溫度-18℃以下),以免細菌滋生,確保飲冰品食用安全。
    衛生局將持續提醒地區食品業者應依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以維護鄉親吃的安全。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本局食藥暨綜合科,聯絡電話:0836-22095*8881、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