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地區居民食品衛生安全,本局持續至傳統市場、超市抽驗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共計抽驗10件蔬果、水產品1件檢驗動物用藥,另抽驗1件加水站飲用水檢驗水中重金屬、1件地區水產品檢驗放射性核種,檢驗結果1件產品(土白菜)不符合法規規定,本局已請攤商將違規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訪談該販售業者後,案移源頭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詳如附件名冊)。
清明節將至,本局於2月至轄內傳統市場、超市、賣場等場所針對清明節常用應景食材,地瓜粿、豆干、餅乾、年糕等產品抽驗共計10件,檢驗防腐劑及過氧化氫,檢驗結果1件產品(豆干)不符合法規規定,本局已請攤商將違規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訪談該販售業者後,案移源頭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祭祀食品時,應注意產品外觀色澤及氣味是否有異常,並確認食品外包裝廠商來源、有效期限等是否有明確標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之食品;購買後應儘早食用完畢,未食用完應依食品特性妥善保存,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掃墓後的祭拜食品,應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用之安全,以免發生食品中毒之事件。
衛生局將持續提醒地區食品業者應依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以維護鄉親吃的安全。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本局食藥暨綜合科,聯絡電話:0836-22095*8885、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