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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大不實廣告要注意!嘉縣監控食藥粧違規廣告 開罰505件
| 發布日期:2025/03/19 | 維護日期:2025/03/19 發布單位:嘉義縣衛生局(Tifsan)

嘉義縣衛生局113年度監控食藥粧違規廣告開罰505件裁罰522萬元。其中化粧品佔212件、裁罰178萬金額最高,食品佔209件、裁罰170萬居次,藥物佔84件、裁罰174萬元位居第3名;進一步以違規廣告媒體類別分析,以電視292件(57.8%)為最多,其次為網路190件(37.6%)及電臺15件(3%),衛生局呼籲民眾誤信誇大不實廣告,傷荷包又傷身。
隨著消費多元化及網路平台行銷普及化,透過通訊軟體、社群網站等網絡進行資訊交流與商品交易,已成為民眾的生活日常,不肖業者為吸引消費者目光、促進銷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易出現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果,食品常見的違規內容如影射有減肥或排毒之效能,化粧品則常見除皺、除斑、活化DNA等違規詞句,另藥物廣告則以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為主,以上這些話術都是違法的,請民眾不要相信也不要購買。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嘉縣衛生局嚴密監控電商通路及電視廣告,每年針對食品、藥物、化粧品或刊播業者,辦理講習提升廣告自主管理能力,避免違法情事發生;113年度透過各通路廣告監控,查獲違規食藥粧違規廣告共505件,裁處金額計522萬元整,積極為民眾健康及消費權益把關。
衛生局長趙紋華提醒民眾,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並堅持『五不』(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切勿輕信誇大不實或宣稱具有療效的廣告;購買產品前應停看聽,勿輕信、勿衝動購買,以免花錢受騙!另食藥署將定期並即時發布違規廣告相關新聞,民眾可至「食藥膨風廣告專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C/news.aspx?cid=5085)查詢,做為選購產品之參考,以維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