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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把關食安啟動「鮮烤生蚵餐飲業」稽查輔導專案
| 發布日期:2023/02/18 | 維護日期:2023/02/18 發布單位:嘉義縣衛生局(Tifsan)

嘉縣海區自助鮮烤生蚵店家如雨後春筍林立,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衛生局於2月啟動專案輔導稽查,計查核14家提供生蚵鮮烤業者,其中有2家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已責令改善完竣,呼籲民眾生蚵要烤熟食用,避免出現腸胃症狀。

嘉縣沿海地區從事烤鮮蚵業者計14家,其中業者代烤計4 家;消費者自行烤鮮蚵計10家,為把關食安,啟動專案輔導稽查,查核重點:餐飲從業人員每年應主動健檢、作業中應戴口罩、穿著整潔衣帽或工作服、注意手部清潔、製餐過程應避免生熟食食品交叉污染、食材及器具容器有無離地存放....等項。經查核結果有2家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已責令改善完竣;呼籲餐飲業者應做好自主管理,未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此外衛生局亦貼心提供「烤鮮蚵5安心」圖卡,供業者張貼於店內明顯處。 

翁章梁縣長表示近來偶有民眾疑似因吃烤蚵出現腸胃症狀,衛生局已全面加強烤生蚵業者輔導與稽查,經查大都是自行烤生蚵疑似未完全烤熟,出現身體不適情形;提醒民眾烤鮮蚵5大安心步驟:1.食材要新鮮2.應充分烤熟3.手部要清潔4.生蚵勿生食5.生熟食分開盛裝,千萬勿追求口感食用未烤熟生蚵,造成腸胃不適症狀,再次提醒生蚵務必澈底加熱烤熟後食用,才可呷的安心,呷的安全,以免影響出遊心情。

趙紋華局長表示近來民眾出現腸胃症狀,常因諾羅病毒引起,呼籲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並應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從業人員手部衛生,提供水產品應澈底加熱後再給民眾食用,亦提醒民眾自行烤生蚵務必充分烤熟;此外,應常洗手,保持手部清潔習慣,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有任何食品衛生疑慮,可電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電話專線:05-3620613 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