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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977期 2024/06/07 如需引用本署圖文,請原圖文轉載並註明出處,請勿重製、刪減或修改內容

本期提要

  • 2.炎炎夏日最消暑!食藥署教您安心選購果蔬汁

          炎炎夏日,果汁可說是消暑聖品之一!在快速便利的時代,民眾為了節省時間,常在超市或超商購買果蔬汁相關產品。但是,市售宣稱含果蔬汁飲料種類多,常見標示:綜合果汁、果汁含量未達10 %或無果汁的風味飲料等,究竟有何差別?快跟著食藥署一起來深入了解吧!

          為了規範產品外包裝標有果蔬名稱(含品名)或果蔬圖示(樣),且直接供飲用的包裝飲料,衛生福利部於2014年3月3日公告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業者應依產品果蔬汁總含量標示原汁含有率或加註相關文字。

     

    果蔬汁相關標示怎麼看?
          食藥署說明,果蔬汁總含量達10%以上,外包裝正面應顯著標示「原汁含有率」;若產品由兩種以上果蔬汁混合而成,品名要依果汁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揭露全部果蔬名稱,如「柳橙芒果汁」;若品名沒有揭露全部的果蔬名稱,則品名或外包裝正面要標示「綜合果(蔬)汁」、「混合果(蔬)汁」或等同意義字樣,如「柳橙綜合果汁」。

          若果蔬汁總含量未達10%,除了產品內容物名稱外,外包裝均不能揭露「果蔬汁」字樣,且應於外包裝「正面」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 %」,或直接標示原汁含有率。

          產品如不含果蔬汁,外包裝正面應標示「無果(蔬)汁」或等同意義字樣,若品名含有果蔬名稱,則應同時於品名中標示「口味」、「風味」,如「水蜜桃風味氣泡飲」。

          食藥署提醒消費者,選購時要辨明食品相關標示並了解產品訊息,購買符合自身需求的產品。此外,呼籲業者製造或輸入產品時,食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不可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如欲了解標示規定的詳細內容,可至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www.foodlabel.org.tw/FdaFrontEndApp/Home/Index)查看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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