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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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醫療器材管理法規 ■ 落實醫療器材管理法於110年5月1日正式施行 ■ 建立多元上市前審查機制 ■ 強化產品源頭及流通管理 ■ 推動醫療器材單一識別碼,健全產品來源流向管理 拓展醫療器材法規國際交流合作 ■ 舉辦「2021醫療器材法規科學卓越中心研討會」 ■ 強化參與GHWP及IMDRF醫療器材相關活動效益 ■ 完成簽署第三代「臺歐醫療器材技術合作方案」( TCP III) ■ 產出臺日醫療器材合作立場書及查驗登記問答集 健全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 ■ 公告「化粧品防腐效能試驗指引」,推動化粧品 PIF制度 ■ 修正「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 ■ 修正「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 ■ 參與第15屆國際化粧品法規合作會議 ■ 推動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 ■ 施行「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 效能認定準則」             第一節 強化醫療器材管理法規 第二節 拓展醫療器材法規國際交流合作 第三節 健全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 第四節 提升醫療器材及化粧品檢驗技術 第五節 強化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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