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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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名稱   重點內容    3月2日  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 規定」。  新增規範含餡巧克力產品其巧克力含量至少25%,並應於 品名前加標示「含餡」或「加工」或等同之字義。 新增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製品之標示規定,規範 巧克力抹醬、巧克力糖漿,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5% 或可可脂至少2%。 刪除代可可脂巧克力標示規定,即添加植物油超過該產品 總重量5%的產品,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  3月11日   訂定「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 (Escherichia coli)Ast12 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蝦 紅素(astaxanthin)之使用 限制及標示規定」   規範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Ast12菌株發 酵生產的蝦紅素(astaxanthin)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 合之相關規定。  3月17日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 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4條 及第2條附表一、第3條附表 二   增列食品添加物果膠、關華豆膠、刺槐豆膠之使用範圍、 限量標準及規格標準。  4月15日   修正「健康食品之抗疲勞功 能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 為「健康食品之抗疲勞保健 功效評估方法」   刪除動物實驗、修訂體能指標及機轉指標之測定項目與檢 測方法。 修訂結果之判定與保健功效宣稱等內容。  4月27日   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 遵行事項」   「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 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納入「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 項」。  4月28日   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 施日期」第1點   擴大納管「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的農民或農民團體」及 「具稅籍登記的輸入業者」為應辦理登錄之對象。  5月12日    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    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但國產產品之製造日期或進口產品之輸入日期於本規定生 效前者,得繼續販賣至其有效日期屆至為止。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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