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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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 組織架構 署長綜理署務,下置副署長2人及主 任秘書1人,並設有7個業務單位:企劃 及科技管理組負責企劃管考、科技計畫 管理、國際合作事務、法制及消費者保 護等;食品組、藥品組、醫療器材及化 粧品組、管制藥品組分別就管轄的產品 研擬管理政策及相關法規;品質監督管 理組負責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製造 管理及查核、實驗室管理與認證、人體 器官保存庫查核及二級食品驗證;研究 檢驗組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材與化 粧品檢驗、方法開發及評估、藥典編修 訂。另設置北、中、南三區管理中心, 負責食品、藥物及化粧品之輸入查驗、 流通稽查與檢驗。除業務單位外,亦設 置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及 資訊室等5個行政單位協助行政管理(圖 1-2)。此外設有管制藥品製藥工廠及食 藥戰情中心2個任務編組,並透過專業諮 詢單位如醫藥品查驗中心及藥害救濟基 金會等,提供專業性資訊及協助。 ■ 第二節 施政目標 本署依行政院110年施政方針及衛 生福利部施政計畫,配合預算額度,並 針對當前食品、藥品、醫療器材與化粧 品管理發展重點及社會需求,訂定施政 目標如下: 一、優化食品產製銷網絡與藥品、醫療 器材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管理,守 護食藥衛生安全品質,創造安心消 費環境。 二、精進來源流向管理,完善追溯追蹤 制度;強化邊境查驗、稽查及業者 自主管理,健全品質監測體系。 三、強化法規國際調和,智慧化食藥檢 驗科技能力;加值食藥安全溝通效 能,有效增進國人正確認知。 01 組織與政策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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