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公司名稱)
祥亮行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進口商(公司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宏昌街66號
貨品分類號列
1211.90.91.30-8
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111.08.17衛授食字第1111901537號公告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
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
檢出殘留農藥芬佈賜0.24 ppm、畢達本0.06 ppm、陶斯松0.82 ppm、得克利1.16 ppm
法規限量標準
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農藥芬佈賜、畢達本皆為不得檢出、陶斯松定量極限為0.03 ppm、得克利定量極限為0.05 ppm,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
製造廠或出口商名稱
CHONGQING JIANGJIN FENGYUAN CHINESE PRICKLY ASH CO., LTD
製造商代碼
牌名
數量及重量
500.00 KGM(500.00 ) 公斤
處置情形
案內不符合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發布日期
2024-04-09
報驗受理日期
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