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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
| 發布日期:2025-05-26 | 更新日期:2025-05-26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526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41415174

附件:「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修正品項清單1

主旨: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六條之一第一項。

三、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刪除高關注類別十五品項、新增高關注類別十五品項、新增「GLP-1受體促效劑類藥品(GLP-1 agonists)」,詳如附件。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前揭網站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115-7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109F

()電話:(02)2787-8247

()聯絡人:李小姐

()傳真:(02)2653-2072

()電子郵件:bcfs60323@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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