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伍點、第柒點草案
| 發布日期:2013-04-26 | 更新日期:2013-04-29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1021300808號
附件「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伍點、第柒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伍點、第柒點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伍點、第柒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法令規章-衛生法令查詢系統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局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72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ihuei@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