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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伍點、第柒點草案
| 發布日期:2013-04-26 | 更新日期:2013-04-29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1021300808號
附件「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伍點、第柒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伍點、第柒點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伍點、第柒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法令規章-衛生法令查詢系統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局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電話:(02)2787-80007372

()傳真:(02)2653-1062

()電子郵件:ihuei@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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