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公告「國際觀光旅館內之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相關規定」
| 發布日期:2013-03-22 | 更新日期:2019-12-16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 22 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 1021300233 號
附件:
主旨:預告公告「國際觀光旅館內之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相關規定」。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公告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一項。
三、實施日期:公告發布後一年。
四、國際觀光旅館內之餐飲業,應有1廳以上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五、國際觀光旅館:係指經我國交通部觀光局評定並核發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且註記為國際觀光旅館者。
六、本公告內容另詳載於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局公告」網頁,及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
七、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20日內陳述或洽詢,逾期視同無意見。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67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chenyu_218@fda.gov.tw
署長 邱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