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 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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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及電話:左如瑜(02)23210151轉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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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衛署藥字第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電腦化系統確效自我查核表」草案第二版
主旨:檢送「電腦化系統確效自我查核表」草案,惠請於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前將意見送達本署,俾利辦理公告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檢附「電腦化系統確效自我查核表」草案如附件
二、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前如無意見回覆,本署即以無意見,辦理公告等相關事宜。
正本:台灣區製藥工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生物產業發展協會 中華生物科技發展協會 中華民國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 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 社團法人中華無菌製劑協會 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中華綜合發展研究院生物科技研究所 工研院生醫工程中心 經濟部工業局 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
副本:
抄本:本署藥政處
署長 陳 ○ ○
會辦單位:
承辦單位 會辦單位 決行
藥政處
094/ㄍCE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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