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列專供三歲以下嬰幼兒使用之食品器具及容器塑化劑之使用限制。(修正條文第四條)
二、增列塑膠類一般規定中塑化劑之材質及溶出試驗規定;增列聚氯乙烯(PVC) 材質試驗中塑化劑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