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嚴重急性呼吸道症侯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 )血清抗體套組(SARS panel)申請要點」(草案),如附件。
依據:「嚴重急性呼吸道症侯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第三條。
公告事項:
一、為提昇嚴重急性呼吸道症侯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 )體外診斷試劑之發展與品質,並協助廠商評估或研發該類體外診斷試劑。
二、對於本草案,任何人得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將意見送達本署,逾期視同無意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一00號十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