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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藥品檢驗封緘作業辦法(草案)」
| 發布日期:2004-01-02 | 更新日期:2004-01-02 發布單位:藥品組

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發文字號:衛署藥字第0九二0三三三九五三號 附件:見主旨 主旨:公告「藥品檢驗封緘作業辦法(草案)」,如附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訂定依據:藥事法第七十四條。 三、前開草案條文,於公告日起三十日內,民眾得提供草案修正意見送達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地址:台北市愛國東路一00號十一樓),或以電子郵件送達pajllin@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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