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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公告「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應向本署辦理查驗登記」草案。
| 發布日期:2011-01-26 | 更新日期:2016-11-10 發布單位:食品組

主旨:預告公告「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應向本署辦理查驗登記」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公告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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