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基因工程製劑之查驗登記(草案)
| 發布日期:2002-04-24 | 更新日期:2022-06-24
發布單位:藥品組
公告日期 |
2001/11/14 |
主旨 |
公告製造、輸入之基因工程製劑,其品質與規格應符合「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基因工程製劑之查驗登記」(草案)。 |
字號 |
衛署藥字第0九000七二0六二號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
內容 |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訂定依據:藥事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
三、前開草案條文,於公告日起三十日內,民眾得提供草案修正意見送達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地址:台北市愛國東路一00號十一樓),或以電子郵件送達pajllin@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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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