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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基因工程製劑之查驗登記(草案)
| 發布日期:2002-04-24 | 更新日期:2022-06-24 發布單位:藥品組

公告日期 2001/11/14
主旨 公告製造、輸入之基因工程製劑,其品質與規格應符合「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基因工程製劑之查驗登記」(草案)。
字號 衛署藥字第0九000七二0六二號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內容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訂定依據:藥事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 三、前開草案條文,於公告日起三十日內,民眾得提供草案修正意見送達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地址:台北市愛國東路一00號十一樓),或以電子郵件送達pajllin@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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