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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增列菸鹼酸鉻(niacin bound chromium)為食品添加物及其使用範圍及限量草案,如附件。
| 發布日期:2003-12-31 | 更新日期:2003-12-31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發文字號:衛署食字第0九二0四0三九三五號 附件:見主旨 主旨:預告增列菸鹼酸鉻(niacin bound chromium)為食品添加物及其使用範圍及限量草案,如附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訂定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 三、對於前開草案內容,任何人有意見,得於明(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前,將意見送達行政院衛生署(地址:台北市愛國東路一00號),逾期視同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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