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二日
發文字號:衛署食字第0九二0四000四八號
附件:見公告事項三
主旨:公告「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五款。
三、增列陶斯松等十六種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草案如附件,並修正農藥「勃激素」之中文普通名稱為「勃激素A3」。
四、對於前開草案之內容有意見者,得於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將意見送達行政院衛生署(地址:台北市愛國東路一00號),逾期視同無意見。
副本:行政院秘書處、法務部、內政部、財政部、財政部關稅總局、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財政部台北關稅局、財政部台中關稅局、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經濟部、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國防部福利總處、臺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建設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建設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基隆市衛生局、臺北縣政府衛生局、桃園縣衛生局、新竹市衛生局、新竹縣衛生局、苗栗縣衛生局、臺中市衛生局、臺中縣衛生局、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彰化縣衛生局、雲林縣衛生局、嘉義市衛生局、嘉義縣衛生局、臺南市衛生局、臺南縣衛生局、高雄縣政府衛生局、屏東縣衛生局、宜蘭縣衛生局、花蓮縣衛生局、臺東縣衛生局、澎湖縣衛生局、金門縣衛生局、連江縣衛生局、工業研究院化學工業研究所、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中華民國食品科技學會、中華民國健康食品協會、台北市公農產運銷基金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冷凍食品發展協會、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聯合會、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罐頭食品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冷凍肉類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冷凍蔬果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蜜餞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糖果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植物油製煉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人造奶油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麥粉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大麥類製品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玉米類製品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飼料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紅糖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製茶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味精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釀造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飲料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植物保護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農藥肥料商業同業公會、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本署法規委員會、本署中部辦公室、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本署疾病管制局、本署食品衛生處(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