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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草案。
| 發布日期:2020-11-05 | 更新日期:2020-11-05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607977號
附件:「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1份

主 旨:預告訂定「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十款。
三、「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之內容如附件。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519
(四)傳真:(02)26532006
(五)電子郵件:peterpkk@fda.gov.tw


部長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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