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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西藥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第二條草案
| 發布日期:2018-04-17 | 更新日期:2018-07-25 發布單位:藥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403042號
 
主旨:預告修正「西藥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第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一百零四條之二。
三、「西藥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94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lihui@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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