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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發布日期:2018-01-29 | 更新日期:2018-07-25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0129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410111

主旨:預告「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七十一條之一。

三、「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另開視窗))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電話:(02)2787-7486

()傳真:(02)2787-7498

()電子郵件:chuyiyang@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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