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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
| 發布日期:2016-11-01 | 更新日期:2016-11-24 發布單位:管制藥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800704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三、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如下:

(一)增列2-甲基胺丙基苯并呋喃[(2-Methylaminopropyl)Benzofuran、MAPB]為第二級管制藥品,包括[2-(2-Methylaminopropyl)Benzofuran](2-MAPB)、[3-(2-Methylaminopropyl)Benzofuran](3-MAPB)、[4-(2-Methylaminopropyl)Benzofuran](4-MAPB)、[5-(2-Methylaminopropyl)Benzofuran](5-MAPB)、[6-(2-Methylaminopropyl)Benzofuran](6-MAPB)、[7-(2-Methylaminopropyl)Benzofuran](7-MAPB)等六種位置異構物。

(二)增列3,4-亞甲基雙氧苯基甲胺丁酮(Butylone、bk-MBDB)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三)增列氟安非他命(Fluoroamphetamine、FA)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四)增列5-甲氧基-N-甲基-N-異丙基色胺(5-Methoxy-N-methyl-N-isopropyltryptamine 、5-MeO-MIPT)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五)修正第二級管制藥品第169項對-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Para-methoxymethamphetamine、PMMA)列管名稱為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Methoxymethamphetamine、MMA),包括2-Methoxymethamphetamine(2-MMA)、3-Methoxymethamphetamine(3-MMA)及4-Methoxymethamphetamine(4-MMA)等三種位置異構物。

(六)修正第三級管制藥品第23項對-甲氧基乙基安非他命(Para-methoxyethylamphetamine、4-methoxy-N-ethylamphetamine、PMEA)列管名稱為甲氧基乙基安非他命(Methoxyethylamphetamine、methoxy-N-ethylamphetamine、MEA),包括2-Methoxyethylamphetamine(2-MEA)、3-Methoxyethylamphetamine(3-MEA)及4-Methoxyethylamphetamine(4-MEA)等三種位置異構物。

四、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網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五、上述修正品項,或經行政院公告列為毒品,或正值毒品列管公告程序中,為避免預告時間過長,阻礙該等品項進行相關研究及毒品鑑驗使用標準品等科學使用需求,本公告周知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

(三)電話:(02)27877611。

(四)傳真:(02)26531179。

(五)電子信箱:nhl@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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