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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部授食字第1051601089號
| 發布日期:2016-04-19 | 更新日期:2016-04-19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419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601089

附件:「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公告一份

主旨:預告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理由:「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之內容,已規定於「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表」,爰擬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

三、「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網頁,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電話:02-2787-7569

()傳真:02-2787-7589

()電子郵件:PROTEIN06@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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