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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食品添加物乳鐵蛋白之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修訂草案,如附件。
| 發布日期:2002-04-24 | 更新日期:2002-04-24 發布單位:食品組

公告日期 2002/3/11 主旨 公告食品添加物乳鐵蛋白之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修訂草案,如附件。 字號 衛署食字第0九一00二0七一一號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   內容 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一、 訂定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 二、 修訂原乳鐵蛋白之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開放准許使用於「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限量為「每日食用量中其乳鐵蛋白總量不得高於100mg」。 三、 對於前開草案內容,任何人得於本(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前,將意見送達行政院衛生署(地址:台北市愛國東路一00號),逾期視同無意見。 副本:財政部關稅總局、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財政部台北關稅局、台中關稅局、高雄關稅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基隆市衛生局、臺北縣政府衛生局、桃園縣衛生局、新竹市衛生局、新竹縣衛生局、苗栗縣衛生局、臺中市衛生局、臺中縣衛生局、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彰化縣衛生局、雲林縣衛生局、嘉義市衛生局、嘉義縣衛生局、臺南市衛生局、臺南縣衛生局、高雄縣政府衛生局、屏東縣衛生局、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花蓮縣衛生局、臺東縣衛生局、澎湖縣衛生局、金門縣衛生局、連江縣衛生局、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中華民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中華民國健康食品協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聯合會、中華民國冷凍食品發展協會、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罐頭食品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冷凍肉類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冷凍蔬果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冷凍水產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冷凍食品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製冰冷凍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蔬果加工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蜜餞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糖果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植物油製煉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人造奶油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麥粉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大麥類製品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玉米類製品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紅糖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製茶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味精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醬類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飲料工業同業公會、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中華民國營養食品協會、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中華民國直銷協會、本署法規委員會、本署中部辦公室、本署食品衛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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