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告「藥品安定性試驗基準修訂(草案)」,詳如附件。二、對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次日起一個月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本署藥品組。(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路昆陽街161-2號。(三)電話:(02)2787-7490。(四)傳真:(02)2787-7498。(五)電子信箱:hclin0934@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