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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授權依據及第二點
| 發布日期:2015-06-08 | 更新日期:2015-06-08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68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1357

 

附件:「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授權依據及第二點修正草案乙份、「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授權依據及第二點修正草案總說明乙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授權依據及第二點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授權依據及第二點修正草案及總說明如附。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電話:(02)27877353

 

  ()傳真:(02)26531062

 

  ()電子郵件:jenorienrty@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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