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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 發布日期:2015-03-05 | 更新日期:2017-03-10 發布單位:藥品組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
 三、「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 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48。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dannyji@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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