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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食品中黃麴毒素之檢驗方法-液狀乳中黃麴毒素M1及M2之檢驗」。
| 發布日期:2014-12-10 | 更新日期:2017-02-17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主旨:預告廢止「食品中黃麴毒素之檢驗方法-液狀乳中黃麴毒素M1及M2之檢驗」。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三、廢止理由:
(一)旨揭檢驗方法於八十六年訂定,較老舊,前處理步驟繁瑣,且僅適用液狀乳,而九十三年公告之「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乳製品中黃麴毒素M1之檢驗」係使用免疫親合管柱淨化,方法較簡單,具專一性,為國際間主流方法,且適用範圍較廣,包含液狀乳、粉狀乳及發酵乳之檢驗。
(二)由於黃麴毒素M1之毒性遠高於黃麴毒素M2,故國際間與本部僅規範黃麴毒素M1之限量標準。
(三)目前旨揭檢驗方法與「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乳製品中黃麴毒素M1之檢驗」並存,導致使用者不知該選用何方法測定黃麴毒素M1
四、「食品中黃麴毒素之檢驗方法-液狀乳中黃麴毒素M1及M2之檢驗」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之網頁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771
(四)傳真:(02)26531256
(五)電子郵件:TFDAmethod@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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