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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
| 發布日期:2014-06-20 | 更新日期:2014-06-20 發布單位:食品組

主旨:預告廢止「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 

三、90222日衛署食字第0900011746號公告之「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102926日部授食字第1021350529號公告修正其法源依據,及其廢止理由,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逾期視同無意見。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電話:(02)2787-80007346

()傳真:(02)2653-1062

   ()電子郵件:linda118025@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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