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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
| 發布日期:2014-06-03 | 更新日期:2017-05-02 發布單位:食品組

標題: 預告廢止「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

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1121號
主旨:預告廢止「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
三、「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之102年9月10日部授食字第1021350367號及99年11月29日署授食字第0991302917號原發布令及廢止理由,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7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401@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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