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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草案
| 發布日期:2014-04-09 | 更新日期:2014-04-09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49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2700017 

附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

三、「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電話:(02)2787-7033

()傳真:(02)2653-1178

()電子郵件:erintsai1101@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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