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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七十三條草案
| 發布日期:2014-03-03 | 更新日期:2014-03-03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227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400653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 

主旨:預告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七十三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 

三、「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七十三條修正條文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法令查詢系統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115-61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電話:(022787-7437 

()傳真:(022787-7498

()電子郵件:yychang@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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