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7日
發文字號:FDA風字第1031100120號
主旨:預告訂定「違反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裁罰基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及藥事法第九十二條。
公告事項:
一、本裁罰基準草案如附。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屬公告」網頁。
二、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公告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風險管理組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131
(四)傳真:(02)27877178
(五)電子郵件:chiwen@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