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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草案
| 發布日期:2013-12-23 | 更新日期:2013-12-23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652566號
附件:「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草案1份

主旨:預告訂定「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五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草案內容如附件。本案相關資料一併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網址: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三、另,有關「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正式公告後,將依據醫療器材類別及風險等級分階段公告輔導試行,並與業者溝通討論,蒐集相關意見作為俟後修正之參考。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公告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516
        (四)傳真:(02)2787-7589
        (五)電子郵件:lhw@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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