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草案、「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第四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草案及「管制藥品使用執照與登記證核發及管理辦法」草案。
| 發布日期:2013-09-25 | 更新日期:2016-11-15
發布單位:管制藥品組
主旨: 預告修正「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草案、「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第四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草案及「管制藥品使用執照與登記證核發及管理辦法」草案各1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二
條、及第十六條與第七條。
三、「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
辦法」第四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
法」修正草案及「管制藥品使用執照與登記證核發及管理辦法」修正草
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
(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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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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