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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食品查核檢驗管制措施辦法」草案
| 發布日期:2013-09-14 | 更新日期:2017-03-06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查核檢驗管制措施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二條。

 

三、「食品查核檢驗管制措施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電話:02-2787-7818

 

    ()傳真:02-2653-1317

 

    ()電子郵件:panda@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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