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02118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修正「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三、配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修正「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依據。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之本部公告網頁及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逾期視同無意見。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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