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新聞

食藥署說明第二波清查發現仍有一家藥廠曾使用允成公司碳酸鈣原料
| 發布日期:2015-04-16 | 更新日期:2015-04-16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期清查第二波國內西藥廠之碳酸鎂()原料使用狀況,仍有1家藥廠(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曾於102年以前使用允成之碳酸鈣原料製造藥品(清單如附表),已要求廠商立即下架,並於30日內完成回收。 

    本案除立即要求業者將涉案產品下架回收外,將以違反藥事法第21條第2(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及藥事法第57(嚴重違反GMP規定:限期改善、涉案產品停止生產,並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處分。
食藥署說明第二波清查發現仍有一家藥廠曾使用允成公司碳酸鈣原料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