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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β-內醯胺類抗生素多重殘留分析」,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1-05-27 | 更新日期:2021-05-27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主旨: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β-內醯胺類抗生素多重殘留分析」,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β-內醯胺類抗生素多重殘留分析」
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β-內醯胺類抗生素多重殘留分析」,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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