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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衛生署88年3月22日衛署食字第88017511號公告「瘦身美容業管理規範」及「瘦身美容業廣告規範」,自即日停止適用。
| 發布日期:2021-01-15 | 更新日期:2021-01-19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611822號

 

主旨:前行政院衛生署88年3月22日衛署食字第88017511號公告「瘦身美容業管理規範」及「瘦身美容業廣告規範」,自即日停止適用。

公告事項:停止適用「瘦身美容業管理規範」及「瘦身美容業廣告規範」。

前行政院衛生署88年3月22日衛署食字第88017511號公告「瘦身美容業管理規範」及「瘦身美容業廣告規範」,自即日停止適用。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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