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407515號
附件:
修正「藥物及化粧品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名稱並修正為 「藥品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
附修正「藥品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