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公告

廢止「食品用一氧化二氮衛生標準」
| 發布日期:2020-07-01 | 更新日期:2020-07-01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1119

廢止「食品用一氧化二氮衛生標準」。

廢止「食品用一氧化二氮衛生標準」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